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骨节粗大,那是一双手。不是画册上修长白皙、指尖圆润的手,而是一双骨节粗大、指根处像老树根般虬结盘错的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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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忆里的第一印象,是硌,夏天我坐在他的膝头,他的手掌覆在我后背,那突起的第一指关节,便硬硬地抵着我的脊梁骨,我扭动着身体躲开,他便“呵呵”地笑,收拢了手,只拿掌心轻轻拍我,那掌心的纹路也深,像旱季龟裂的河床,粗粝的质地,却有一种干燥而温暖的踏实感。

骨节粗大,那是一双手。不是画册上修长白皙、指尖圆润的手,而是一双骨节粗大、指根处像老树根般虬结盘错的手

他的手,是土地的方言。

春天,他攥着锄头,那骨节便泛白,紧得像是要撑破皮肤,一锄下去,泥土翻开,他蹲下身,用手掌去捏碎土坷垃,指甲缝里永远是黑的,洗不掉,他也不在乎,夏天,麦子黄了,他弯下腰,左手揽住一把麦秆,右手握住镰刀,往怀里一带,“唰”的一声,麦茬齐整整地留在田里,那握镰刀的地方,新茧压着旧茧,硬得像块铁,秋天,他掰玉米,左手攥住棒子,右手一拧,“咔嚓”一声脆响,长年累月,他拇指和食指间的虎口,被玉米皮的汁液染成深褐色,像洗不掉的纹身,冬天总算歇了,可他又拿起斧头劈柴,抡圆了胳膊劈下去,木屑四溅,他拾起劈好的柴火,码得整整齐齐,每一个动作,都离不开那双手,离不开那些粗大的、沉默的骨节。

我曾嫌恶过那双骨节粗大的手,少年时,觉得自己与他,与那片土地之间,横亘着一道巨大的鸿沟,我想象的远方,该是优雅的,干净的,是双手不沾阳春水的日子,我看见他用那双粗大的手,端起小小的茶碗,竟有种突兀的滑稽,我甚至不愿在人前握住他的手,他粗糙的掌纹会磨红我细嫩的掌心,那是一种来自另一个世界的、让我觉得难堪的触感。

直到他生病了。

病床前,我握住了他的手,那手竟轻了许多,骨节依然粗大,但包裹着它的皮肉,像漏了气的气球,松弛地搭拉下来,我仔细地看那些骨节,像看一件从未见过的雕塑,每一个关节都微微变形,突起着,仿佛是山脊上隆起的峰峦,我那时才明白,那不是丑陋的畸形,而是他毕生劳作的勋章,是他的骄傲,是他与这片土地缔约的印章。

每一处粗大,都是他俯身捡起的一个日子,每一个变形的关节,都代表着一份被泥土称量过的付出。

他离去后,我常常摊开自己的手,手掌是光滑的,手指纤长,没有茧,没有突起的骨节,这是一双都市的手,功能完好的手,却总让我觉得缺了什么,我学会了读书写字,却没学会如何让一株秧苗从青变黄,我的世界里,有键盘,有手机,有各种精美的事物,却再也没有他掌心那份粗粝的、可以磨砺万物的质地。

那天去博物馆,看新石器时代的石犁,讲解员说,你看石犁上那些磨痕,是七千年前的人,用最质朴的方式,向大地索取生存,我蓦然想起他的手,那些隆起的骨节,不就是他身体上的石犁吗?他在自己的人生里,艰难地、执拗地犁过,开垦出属于他的一片田地,那骨节,是他生命的车辙,是他与这片土地唯一的、也是最后的纽带。

我再也不觉得它们难看,在无数个深夜,我摊开自己的手,想象着它们也会在某一天长出那样的骨节——不是因劳作而变得粗大,而是因记忆而显得沉重,那骨节上雕着的,是他的时光,也是我的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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